关于宝安区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登记基本单位名录库的通知

  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为加强深圳经济特区统计工作,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发挥统计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要求在宝安区管辖范围内的所有企业应登记入宝安区基本单位名录库。

  各企业请前往注册地所在的街道统计办或经科办登记,具体操作请咨询相关街道。

  特此通知。

上一篇:深圳市宝安区无息借款项目资助 下一篇:没有了

24h Hotline

13691856200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汇亿财富中心1604-1605
13612901344@163.com
0755-36384626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建站支持:深圳市鼎圣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9-2019 鼎圣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14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