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深圳高新企业认定 > 代办资讯 > 商标代办资讯 >

什么情况下可以使用商标的优先权

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3 14:40

  
        商标,是用来标示商品来源的标识,任何一个商品都有一个商标。在我国,不管商标是否使用,只要符合商标法的规定,经商标主管机关核准注册之后,申请人即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受到法律的保护,他人就不能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再使用该商标了。注册商标是可以要求优先权的,那么哪些情况能够是有优先权呢?
 

 
        商标在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使用过,可以要求优先权吗?
 
        《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规定,商标在中国政府主办的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展出的商品上首次使用的,自该商品展出之日起六个月内,该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可以享有优先权。
 
        申请人依据《商标法》第二十六条要求优先权的,选择“基于展会的优先权”,并填写“申请/展出国家/地区”、“申请/展出日期”栏。申请人应当同时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包括原件和中文译文);优先权证明文件不能同时提交的,应当选择“优先权证明文件后补”,并自申请日起三个月内提交。未提出书面声明或者逾期未提交优先权证明文件的,视为未要求优先权。优先权证明文件应载有展出其商品的展览会名称、在展出商品上使用该商标的证据、展出日期等。优先权证明文件一般由展会主办出具或证明。
 
        我提交了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我可以只提交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吗?
 
        每一份商标注册申请均应附送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若申请人的3份商标注册申请均是基于同一份优先权证明文件要求优先权的,可以同时提交1份优先权证明文件及2份优先权证明文件的复印件。

——本文由鼎圣知识产权:http://www.dingshengzc.com整理撰写,如需转载请注明出处!

最新资讯文章

相关文章

上一篇:深圳商标注册需要什么必备文件? 下一篇:拿到商标注册证书之后应注意哪些事情?

24h Hotline

13691856200

深圳市龙华新区大浪街道汇亿财富中心1604-1605
13612901344@163.com
0755-36384626

微信扫一扫,关注我们

建站支持:深圳市鼎圣知识产权集团有限公司 Copyright © 2009-2019 鼎圣知识产权 版权所有 备案号:粤ICP备18144758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