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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商标之后,商标权利人有什么权益?

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3 14:39

  
        在不同的商品上面往往会有着不同的商标,正是这些商标才能让我们更好的区分不同的产品。在我们国家的知识产权行业起步并算不上太早,不过在近些年来,我国的经济不断发展,对外贸易日渐增加,我国对于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正在进入一个明显的上升阶段。现今全球的发展来看,知识产权对于国家或者个人来说,重要性不言而喻。而注册商标,作为知识产权中的一个部分,对于企业包括个人的发展、经营都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商标注册可以对自身品牌做一个全方位的保护,同时商标权利人也会拥有一些权力,鼎圣知识产权接下来为你讲解下商标注册的权利人都享有哪些权利。
 
        一、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的专用权:专用权是指商标权主体对其注册商标依法享有的自己在指定商品或服务项目上独占使用的权利。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二、商标权利人对于商标的许可权:许可权是指商标权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经备案的,不影响该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商标使用许可合同未在商标局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商标的使用许可的类型主要有独占使用许可、排他使用许可、普通使用许可等。
 
商标注册
 
        三、商标的转让权:指商标权人依法享有的将其注册商标依法定程序和条件,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未一并转让的,由商标局通知其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视为放弃转让该注册商标的申请,商标局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注册商标的转让不影响转让前已经生效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的效力,但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四、商标权人对商标有续展权利:续展权是指商标权人在其注册商标有效期届满前,依法享有申请续展注册,从而延长其注册商标保护期的权利。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自核准注册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有效期满,需要继续使用的,应当在期满前6个月内申请续展注册;在此期间未能提出申请的,可以给予6个月的宽展期。每次续展注册的有效期为10年,自该商标上一届有效期满次日起计算。宽展期满仍未提出申请的,注销其注册商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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