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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商标注册如果没有成功应该怎么办?

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09-03 14:38

  
        一个企业想要长久发展则必须拥有自己的一个品牌,注册一个好的商标是对品牌最好的保护,但是深圳商标注册是存在一定风险的,特别是个人申请注册,有一定的可能注册失败。就注册没有成功的情况而言,其原因也是不同的。导致申请人商标注册不成功的因素都有哪些呢?有很大程度上都是因商标驳回导致的,对于这些情况,申请人应该怎么办,怎样挽救呢?
 
        有人在先申请,商标局在审查中,都会对商标数据库进行比对,如果一旦发现在同一商品过着类似商品中被注册申请,就会根据“申请在先原则”,驳回提出申请的企业或个人。这种情况一般是因为商标查询存在盲期,属于不可规避的客观原因,还有一种可能是因为申请人的疏忽导致。由于个别企业或个人缺乏相关经验,使得整个注册过程缺乏必要的近似申请,最终导致商标无法注册成功,浪费了注册费。
 
深圳商标注册
 
        两个商标在文字字形、读音、含义、图形的构图及颜色、整体结构、立体形状、颜色组合近似,容易令公众产生误认或混淆的,一般会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一般来说,在商标取名和logo设计时,如果刻意模仿其他品牌,产生傍名牌的想法,则有非常大的可能被认定为近似商标而被驳回。商标近似是最常见的驳回原因,也是最容易产生误判的地方,在后面会着重讲讲商标被判近似而驳回的具体情况和拯救措施。
 
        禁用商标名称,行业内通用的名称以及仅仅描述了产品特征的词语是不能作为商标注册的。如“苹果”不可作为苹果这种水果的商标,“蜡染”也不可作为布的商标。
 
        商标缺乏显著特征,当申请的商标过于简单,如使用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时,审查员会认为该商标缺乏显著特征,不具备可识别性,而被驳回。
 
        使用不被允许注册的标志,《商标法》规定了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名称、国旗、国歌在内的若干种不可作为商标注册使用的标志,其中,地名以及容易使公众对商品质量、产地产生误认的名称或标志都不可注册为商标,若不小心使用了不被允许的标志作为深圳商标注册,则会被驳回,不予注册。
 
        我国的商标法中有规定,对于驳回申请的商标,申请人如果有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之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提出复审请求。所以,当遇到了商标被驳回的情况,先不要着急,找到对策。深圳商标注册鼎圣知识产权可以给出您适当的建议,让您的商标注册成功率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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