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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文章出处:商标专利高新认定代办机构发布时间:2019-10-25 11:37

  

  根据财税〔2019〕13号《关于施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方针的告诉》的规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约束和禁止行业,且一起契合年度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越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越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从文件规定可见,小微企业的优惠范围进一步扩展,可享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规范大幅放宽,与此一起,自2019年度以来许多高新技术企业也一起契合了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高新技术企业

 

  那么,企业在申报时应享用小微企业优惠还是高新企业优惠呢?怎么挑选最优方针呢?请听鼎圣知识产权为您一一道来~

  你问我答

  01、高新技术企业一起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是否能够一起叠加享用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

  答:不能。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履行企业所得税优惠方针若干问题的告诉》(财税〔2009〕69号)第二条规定,《国务院关于施行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方针的告诉》(国发〔2007〕39号)第三条所称不得叠加享用,是指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方针与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施行法令中规定的定时减免税和减低税率类的税收优惠。

  因而,企业的所得税适用税率能够根据自身情况从优挑选适用优惠税率,但不得一起叠加享用。

  02、“高新”和“小微”,各自的方针布景是怎么规定的呢?

  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八条,国家需要要点扶持的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关于施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方针的告诉》(财税〔2019〕13号),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企业所得税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交税所得额不超越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交税所得额超越100万元但不超越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交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交纳企业所得税。

  经过对比可知,当一个高新技术企业一起契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时,交税人怎么做出挑选就显得尤为重要了,挑选不同,企业终究享用到的优惠和企业实践税负都会受到影响。

  03、当“高新”遇上“小微”,企业该怎么挑选呢?挑选优惠能够在年中或汇算清缴时发生变动吗?

  答:小微企业优惠和高新企业优惠能够自行挑选,从优享用。

  一般来说,当高新技术企业一起满足小微企业优惠规范时,小微企业的税率比高新技术企业更为优惠。

  但当高新技术企业在前期预缴时,已经过直接填写申报表的方法享用了小微企业优惠,但在某一季度或年度汇算清缴时不再契合小微企业优惠的规范,则企业可在当期申报时再挑选高新技术企业的优惠方法,对前期的累计应交税所得额统一按15%的高新优惠税率核算,按当期实践的应交税所得额交纳预缴税款或汇缴补税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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